本报讯 (记者 伍 欣) 近日,山西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法律为老服务行动、进一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聚焦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重点关注解决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老年人“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
《通知》明确,法律为老服务行动主要包括以平台服务便老、以适老服务援老、以公证服务惠老、以调解服务助老、以公益服务爱老、以普法服务护老等6项措施。《通知》要求,各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引导公共法律服务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等老年人较为集中的场所延伸,运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全流程公共法律服务。从法律援助方面给予老年人支持,各级老龄办做好沟通协调,建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多部门联动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养老服务机构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络点。发挥各级民政部门的行政调解主体作用,做好涉老年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鼓励各地根据需要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设立养老服务纠纷调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