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罗甸县民政局持续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激发服务主体活力,创新服务供给方式,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强化公益导向,稳妥推进改革。罗甸县民政局坚持公益导向、质量优先,积极稳妥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明确实行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继续发挥兜底保障作用,满足特困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等集中照护需求。推动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拓展服务功能和服务范围,提高护理型床位的数量和比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明确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产权归属,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综合监管不缺失。
强化监督指导,推进规范管理。罗甸县民政局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加强包保指导,建立养老机构包保联系人制度,指导养老机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筑牢养老机构安全防线。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建工作专班,核查养老机构资金使用等情况。指导养老机构规范档案管理,实行“一人一档”,完善资料归档、资料移交等机制。
强化要素保障,提升服务质量。罗甸县民政局积极组织养老护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夯实养老服务人才基础。及时足额拨付相关经费,确保养老机构规范有序运营。争取资金对农村敬老院进行提质改造,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定护理服务标准,指导养老机构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护理服务工作。鼓励养老机构梳理周边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他们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居家上门服务。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实现医养融合发展。同时,广泛征集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加以改进,进一步提升服务的精准化、专业化、便捷化水平。